土匪  

 

最近房地市場有個很可怕的東西

---房地合一---

這個東西一般普遍認為殺傷力比奢侈稅大

若你是把投資房地當生財工具的人

請務必要了解細節

再對自己的資產配置稍做審視

畢竟這個法規殺傷力不小

以下是個人的解讀

或許跟屆時的條款會有出入

看官們自行斟酌吸收

若有同行看完以後有所吸收

有因此跟屋主說明並簽到委託

那恭喜你,記得在路上看到我跟我點點頭

但請不要整串都抄襲,我寫很久ORZ...

 

所謂[房地合一]

簡單來說是一種報稅的概念

因為我們賣房地產隔年度需要報稅

房地產屬於[財產交易所得]

計算完以後併入個人所得

最後加總後決定當年度的級距

而這個財產交易所得的計算方式有兩種

第一種是採房屋現值方式

簡單的算法就是現值乘以各縣市的係數

以新竹來說就是17%

乘出來的數字再跟所得加總決定級距

不過通常要用這種方式報稅是有條件的

那就是已經無法提出買賣利差的證明

不管你是裝死或是真的找不到

但要是國稅局能夠查到資料

並且有請你去喝咖啡

那你就得歸乖乖補稅了

 

第二種方就是房地分開

因為賣房子屋主是固定要繳土增稅

所以報所得稅時土地利差可以扣除

一般來說

一間房子的土地跟房殼價值差很多

大約是土地佔七成,房殼佔三成

按照土地跟建物的現值比例

扣除掉土地利差

剩下建物的利差就是財產交易所得

這數字一樣加上自己的收入後決定級距

 

而[房地合一]就是要修正這方式

政府要把土地跟建物的利差一起加總

並加上個人所得後再產生級距

簡單來說

你買900萬的房子

幾年後你賣1400萬(在新竹這增幅很普遍)

500萬的利差跟你所得加總決定級距

以2013年的報稅方式來說

超過440萬的收入就從40%跳了

2015年甚至會調整到上限45%

也就是說

假設你年收入150萬

房產利差500萬

等於總和650萬

報稅採累進制

235萬-440萬是30%

440萬以上是40%

恭喜你成為報稅大戶呢~

中華民國感謝您的貢獻(大心)

按照這算法

報稅的金額可能比年薪還高

聽起來是不是很可怕呢(抖...)

不過政府的這個動作為了要打房

畢竟要徹底執行所謂居住正義

姑且不論高官們知不知道炒房的人

有許多都是議員立委等級的人在炒

 

按照目前釋出的想法

可能有幾種條件不在此限

1.自用住宅

2.農地農舍

3.長期持有(時間不明)

會不會因此造成富者囤房

相當值得大家觀察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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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園區小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