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房地市場有個很可怕的東西
---房地合一---
這個東西一般普遍認為殺傷力比奢侈稅大
若你是把投資房地當生財工具的人
請務必要了解細節
再對自己的資產配置稍做審視
畢竟這個法規殺傷力不小
以下是個人的解讀
或許跟屆時的條款會有出入
看官們自行斟酌吸收
若有同行看完以後有所吸收
有因此跟屋主說明並簽到委託
那恭喜你,記得在路上看到我跟我點點頭
但請不要整串都抄襲,我寫很久ORZ...
所謂[房地合一]
簡單來說是一種報稅的概念
因為我們賣房地產隔年度需要報稅
房地產屬於[財產交易所得]
計算完以後併入個人所得
最後加總後決定當年度的級距
而這個財產交易所得的計算方式有兩種
第一種是採房屋現值方式
簡單的算法就是現值乘以各縣市的係數
以新竹來說就是17%
乘出來的數字再跟所得加總決定級距
不過通常要用這種方式報稅是有條件的
那就是已經無法提出買賣利差的證明
不管你是裝死或是真的找不到
但要是國稅局能夠查到資料
並且有請你去喝咖啡
那你就得歸乖乖補稅了
第二種方就是房地分開
因為賣房子屋主是固定要繳土增稅
所以報所得稅時土地利差可以扣除
一般來說
一間房子的土地跟房殼價值差很多
大約是土地佔七成,房殼佔三成
按照土地跟建物的現值比例
扣除掉土地利差
剩下建物的利差就是財產交易所得
這數字一樣加上自己的收入後決定級距
而[房地合一]就是要修正這方式
政府要把土地跟建物的利差一起加總
並加上個人所得後再產生級距
簡單來說
你買900萬的房子
幾年後你賣1400萬(在新竹這增幅很普遍)
500萬的利差跟你所得加總決定級距
以2013年的報稅方式來說
超過440萬的收入就從40%跳了
2015年甚至會調整到上限45%
也就是說
假設你年收入150萬
房產利差500萬
等於總和650萬
報稅採累進制
235萬-440萬是30%
440萬以上是40%
恭喜你成為報稅大戶呢~
中華民國感謝您的貢獻(大心)
按照這算法
報稅的金額可能比年薪還高
聽起來是不是很可怕呢(抖...)
不過政府的這個動作為了要打房
畢竟要徹底執行所謂居住正義
姑且不論高官們知不知道炒房的人
有許多都是議員立委等級的人在炒
按照目前釋出的想法
可能有幾種條件不在此限
1.自用住宅
2.農地農舍
3.長期持有(時間不明)
會不會因此造成富者囤房
相當值得大家觀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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